在离婚的时候,三金和宴席钱怎么分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这得看具体情况来处理。
先说三金。要是三金是在结婚登记之前送出去的,那就相当于送给某一方的礼物,属于这个人的个人财产。打个比方,男方在婚前给女方买了三金,离婚的时候这三金就还是女方的,不用拿出来分割。但要是在结婚登记之后送的三金,又没说清楚是只送给某一个人的,那就会被当成夫妻一起拥有的财产。这时候,离婚时双方可以坐下来商量怎么分。要是商量不拢,法院就会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偏向照顾孩子、女方还有没犯错的那一方来判决。
再说说宴席钱。要是办婚礼的钱是一方家里单独出的,那就当作是这一方家庭的花费,离婚的时候就不用去分这笔钱。要是双方家庭一起出的钱,而且是为了夫妻以后一起过日子办的婚礼,通常也不用返还或者分割。不过,要是因为给宴席钱,出钱的那一方日子变得很不好过了,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商量给点补偿。要是商量不下来,法院会综合各种情况来做判决。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遇到三金和宴席钱分割问题,能心平气和协商解决最好,省时省力。要是实在谈不拢,也别怕,去法院让法官依法来判,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