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要是女方出轨,无过错方没办法直接找和女方有不正当关系的男性索赔。在咱们国家的法律里,婚姻里的损害赔偿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来。法律弄出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就是想救济婚姻里没过错的一方。而赔偿的责任主体呢,是离婚诉讼里无过错方的配偶。
简单讲,如果因为一方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这些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没过错的一方能要求损害赔偿,但这个赔偿对象是有过错的配偶,不是和过错方有不正当关系的第三人。所以,光因为女方出轨,不能直接向那个男性要赔偿。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要是这个男性的行为构成了其他的侵权,像侵犯了无过错方的名誉权、隐私权之类的,无过错方就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规定,让这个男性承担侵权责任,比如让他停止侵害行为、赔偿自己的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