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里,要是男方同意起诉离婚却没到法庭,得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
当男方作为被告时,如果法院给男方发了传票,男方没有正当理由却不到庭,或者在庭审中没经过法庭允许就中途离开,法院是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的。毕竟离婚案子涉及到人的身份关系,正常情况下双方都应该到法庭。但要是被告收到合法传唤却不来,就相当于他放弃了在法庭上答辩和对证据进行质证等权利。法院会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讲述的情况来审理并作出判决。不过呢,法院在进行缺席判决的时候,会特别仔细地审查夫妻感情是不是真的已经破裂这些关键问题。
要是男方是原告,法院发了传票后,他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没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就会按照撤诉来处理。但要是男方有正当理由没办法到庭,像突然得了重病、遇到了不可抗力的情况等,那他得赶紧向法院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申请把审理时间往后延。法院经过审查,确定情况属实,就会同意延期审理。
另外,如果法院觉得被告必须到庭,在给被告发了两次传票后,被告还是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就可以采取拘传措施,强制被告到法庭。在离婚案件中,要是被告不到庭就没办法弄清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等重要事实,法院就会用这种办法让被告来。
法律建议: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都要重视离婚诉讼,尽量按时到庭。如果确实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庭,一定要及时和法院沟通并提供证明材料,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利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