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违约金损失的确定方式。
当事人可约定违约时支付一定数额违约金,也能约定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要是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若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也可请求适当减少。
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要以违约造成的损失为基础,综合考虑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预期利益等因素,依据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衡量。一般而言,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可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若合同没约定违约金或损失计算方法,受损害方可主张违约方赔偿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解决措施和建议:当事人签订合同时,要合理约定违约金数额或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若认为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及时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调整请求。合同未约定相关内容时,受损害方注意收集证据,证明违约造成的损失及可获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