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经济补助和精神赔偿的数额没有统一标准,得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在离婚经济补助上,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夫妻中有一方在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付出了较多义务,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也应该给予补偿。具体给多少补助,主要看两个方面。一是付出义务的多少,像照顾老人孩子花了多少时间,做家务劳动强度多大、做了多久等;二是双方的经济状况,包括收入和财产情况。要是付出多的一方经济条件差,那可能得到的补助就会多一些。
2、关于离婚精神赔偿,《民法典》规定,如果因为一方有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没有过错的一方就有权要求损害赔偿。赔偿数额怎么确定呢?有几个衡量因素。一个是过错方的过错程度,过错越严重,赔偿就越高;另一个是过错方的经济承担能力,要是经济状况好,赔偿数额可能就相对高一些;还有就是所造成的精神损害后果大小,如果给无过错方带来的精神痛苦大、影响时间长等,赔偿数额也会增加。
法院在确定离婚经济补助和精神赔偿时,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此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