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财产保全分诉前和诉讼财产保全,流程规定有别。
先说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要在起诉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申请人得提供担保,不提供的,法院会驳回申请。法院接收申请后,48小时内要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得马上执行。要是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起诉或申请仲裁,法院会解除保全。
再看诉讼财产保全。通常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向受诉法院申请,必要时法院也能依职权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法院可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不提供的,裁定驳回申请。法院接收申请后,情况紧急的,48小时内要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立即执行。
财产保全可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法律规定的方法。法院保全财产后,要马上通知被保全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能重复操作。若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应裁定解除保全。
建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时,提前了解流程和要求,准备好担保材料。若对流程有疑问,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