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父母出钱给子女买房的情况很常见,而这房子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子女还没结婚,父母掏钱给子女买了房,并且把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这房子就相当于父母送给自己子女个人的,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子女结婚之后,父母出资买房就比较复杂。要是有相关约定,那就按照约定来。如果房子登记在出资父母的子女名下,这就相当于父母只把房子送给自己的子女,房子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要是房子登记在夫妻两人名下,通常就会被认定为是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还有一种情况,父母只付了房子的首付款,婚后夫妻一起还房贷,房子登记在出资父母子女名下。这种情况下,房子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要是夫妻离婚,法院一般会把房子判给产权登记的一方,然后让这一方给另一方一些补偿。
法律建议: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时,最好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出资性质和房屋归属。夫妻双方也可以在婚前或婚后签订财产协议,对房产等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避免日后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