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夫妻一方未知债务,要根据债务性质判断。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便一方不知情,双方也得共同承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算夫妻共同债务。
要是一方能证明债务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债权人也无法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那这债务通常会认定为举债方的个人债务。像一方擅自资助无抚养义务的亲朋、独自筹资经营且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等,都属于此类。
债权人就一方未知债务主张权利时,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债务分担。要是协商不成,可走诉讼途径,由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判决。法院认定为个人债务的,由负债方自己承担清偿责任;认定为共同债务的,双方都有清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