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常来讲,签离婚协议时放弃房产是有法律效力的。按照《民法典》的说法,人们能按自己意愿行使民事权利,别人不能干涉。要是夫妻俩在离婚协议里约定一方放弃房产,这是双方心里真实想这么做,又没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规定,也不违背道德风俗,那这个约定就是有效的。
2、但这个约定要有效,得满足一些条件。双方得有足够的能力来做这个决定,也就是能清楚知道自己这么做会有什么后果。而且,做这个决定得是真心自愿的,不能存在欺骗、威胁的情况。就像一方用威胁对方和其家人安全的办法,逼对方在离婚协议里放弃房产,这种情况下协议是能撤销的。同时,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和道德风俗。
3、要是涉及的房产是夫妻一起共有的,放弃房产的一方要配合把房子的产权变更到另一方名下。要是没办过户,房子的所有权实际上没转移,可能会有风险。要是有一方反悔,不愿意配合过户,另一方可以拿着离婚协议去法院起诉,让对方按照协议来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