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公司在装修合同里以次充好,法院一般按《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判决。
要是装修公司以次充好构成违约,法院先审查合同约定。若合同明确规定了装修材料规格、质量标准等,而装修公司提供的材料不符,就违反了合同义务。法院通常会判装修公司担责,方式有两种。一是让装修公司更换符合合同约定的材料,并承担费用;二是若更换材料不可行或给业主造成其他损失,法院可能判装修公司赔偿业主经济损失,赔偿额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含合同履行后可获利益。
若装修公司以次充好构成欺诈,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装修合同。法院认定欺诈成立,会判撤销合同,装修公司返还业主已付装修费,赔偿业主损失。
司法实践中,业主需对装修公司以次充好事实举证。业主应尽量收集装修合同、材料采购清单、质量检测报告等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