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离婚时,法院会不会强行判决离婚,得看具体情况。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要是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想离,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来判断夫妻感情的状况。
如果有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还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等法定情况,并且有充分的证据能证明,就算不想离婚,法院也可能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然后判决离婚。
但要是不存在这些法定情形,也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又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一般在第一次起诉时不会判决离婚。不过,如果原告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隔了一段时间再次起诉,并且有新情况、新理由,或者能证明夫妻感情在这段时间变得更糟了,法院就可能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从而判决离婚。
所以说,不想离婚时法院不一定会强行判决,关键是看夫妻感情是不是真的破裂了,以及有没有相关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