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债务不是都由男方承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债务分共同债务和一方个人债务。
先说夫妻共同债务,要夫妻共同承担。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还有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离婚时,共同债务要共同偿还。要是共同财产不够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就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再说个人债务,若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属于举债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其个人承担。不过,如果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就另当别论。
另外,夫妻双方可以书面协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婚前财产的归属,也能对债务承担进行约定。但这种约定通常只对夫妻双方有法律约束力,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所以,夫妻在处理债务问题时,要明确债务性质,通过合法途径处理。遇到纠纷,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