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采用两审终审制,这意味着一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就结束了。要是当事人对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不服,能向上一级法院上诉。上一级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裁定就是最终结果,下达后就不能再上诉了,不存在“多长时间后不得上诉”这种说法。
简单来说,两审终审制就是一个案子最多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就有最终定论。比如你在基层法院打了一场官司,对判决结果不满意,就可以向中级法院上诉。中级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就是终审判决,从这时起就不能再上诉了。
不过,要是当事人觉得二审判决有错误,还是有办法救济的,那就是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这是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发现确实有错误后,再次进行审理的程序。当事人可以在判决、裁定生效后的6个月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要是存在有新证据能推翻原判决、裁定,或者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等情况,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些情况起6个月内也能提出再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