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遇到房产证还没拿到手的情况,法院通常不会直接判定房屋归谁,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先让当事人使用。
要是房子是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付首付、在银行贷款,婚后夫妻一起还贷,且不动产登记在付首付一方名下,离婚时先由双方商量。商量不成,法院会把房子判给登记的一方,没还完的贷款算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钱以及房子相应的增值部分,登记方要给另一方补偿。
如果房子是婚后买的,夫妻对房子价值和归属谈不拢,法院会这样处理:双方都想要房子且同意竞价,那就可以竞价;一方想要房子,就找评估机构按市场价评估,拿到房子的一方给另一方补偿;双方都不想要房子,法院会根据申请拍卖、变卖房子,然后分割所得价款。
等拿到房产证后,要是双方对房屋产权归属还有争议,可以再去法院起诉,让法院确定房屋所有权并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