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起诉离婚这件事上,一般是要求双方都得出现在法庭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就算离婚案子有诉讼代理人,只要当事人能表达自己的想法,就还是要亲自出庭。要是因为特殊情况实在没办法出庭,那就得给法院交一份书面意见。
为啥这么要求呢?因为离婚案件是要解除夫妻的身份关系,法院得听听双方心里到底咋想的。在庭审的时候,法官会调查夫妻感情是不是真的破裂了,孩子归谁抚养,财产怎么分割这些问题。双方都在场,法官才能把事情弄清楚。
要是原告收到传票却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或者没经过法庭允许就中途退庭,法院就会按撤诉处理。要是被告反诉了,那还能缺席判决。要是被告收到传票后,没正当理由不出庭,或者没经过允许中途退庭,法院也能缺席判决。
但要注意,缺席判决可能会让没到场的一方没办法好好陈述自己的想法、进行辩论,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可能受到影响。所以,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在离婚诉讼的时候,最好双方都亲自到法庭参与诉讼。要是实在有特殊情况,也一定要按法律规定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