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账务处理可是个关键问题,不同类型的债务处理方式也不同。
先说夫妻共同债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一起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还有一方为家庭日常开销以个人名义借的钱,都算共同债务。离婚协议里,夫妻可以商量怎么分担这些债务,但这个约定只对夫妻两人有效,债主可不受这个约束。要是债主找一方还钱,这一方还完后能按离婚协议找另一方要。
再说夫妻个人债务,像婚前一方欠的钱,或者婚后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超出家庭日常开销的钱,一般就由欠债的人自己还,离婚协议里另一方不用管。
处理账务时,双方得把自己名下的债务情况如实说清楚,保证信息完整真实。离婚协议里债务分担的条款要写得明明白白,债务类型、金额、承担方式都得写清楚。要是有对外的债权,也得在协议里说清楚归谁、怎么分。要是两人对账务处理谈不拢,就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法律和实际情况来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