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官司里,房产分割得依据不同情形来处理。
要是一方在婚前就全款买了房,并且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那这房子就属于他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就别想分走这份房产。要是一方在婚前付了首付,婚后夫妻一起还房贷,而且不动产登记在付首付那一方名下。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怎么处理房子。要是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会把房子判给登记的那一方,没还完的贷款也由他接着还。不过呢,婚后两人一起还贷款的钱,还有房子增值的部分,登记方得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婚后夫妻用共同财产买的房子,不管登记在谁名下,通常都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会平均分割。但法院在判决时,也会考虑到要照顾子女、女方还有无过错方的权益。
要是一方父母出钱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这就相当于父母把房子送给自己孩子了,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要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就视为对夫妻两人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是双方父母都出钱买房,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比例按份共有,不过要是有其他约定就另说了。
法律建议:在处理离婚房产分割时,夫妻双方可以先心平气和地协商,尽量达成一致。协商不成的话,要及时收集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以便在法庭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