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羁押什么时候结束,得看具体的案件情况,因为在不同的诉讼阶段,羁押期限是不一样的。
先说说侦查阶段。一般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不超过两个月。要是案情复杂,到时间还没侦查完,经过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能延长一个月。像交通特别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等四类案件,如果经过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还能再延长两个月。要是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经过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能再多延长两个月。
到了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后,通常要在一个月内做出决定。要是案件重大、复杂,能延长十五天。要是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检察院要在十天内做出决定;如果可能判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这个时间可以延长到十五天。
最后是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要在受理后的两个月内宣判,最晚也不能超过三个月。要是可能判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还有一些符合法定情形的案件,经过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要是因为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就得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了。
刑事羁押的结束时间会受到案件复杂程度、证据收集情况等好多因素的影响,没办法直接给出一个确定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