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一般来说,抚养费要支付到子女年满18周岁。因为子女成年后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生活,这时父母的抚养义务也就结束了。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要是子女虽然满了18周岁,但还在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因为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自身主观原因,没办法维持正常生活,那父母还是得继续支付抚养费。
反过来,要是子女在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靠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并且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就可以不用再给抚养费了。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父母和子女就抚养费支付期限有约定,只要这个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那就可以按照约定来执行。所以,抚养费的支付期限得综合考虑子女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