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执罪,也就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目前法律没明确规定转移多少财产金额才会达到这个罪的立案标准。按照相关司法解释,要是被执行人藏起财产、转移财产、故意毁坏财产,或者把财产无偿转让,又或者用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导致法院的判决、裁定没法执行,就可能构成拒执罪。
判断是不是构成拒执罪,关键看行为有没有造成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结果,而不是只看转移财产的金额。就算转移的财产金额不多,但只要这个行为让法院的判决、裁定执行不了,也可能被认定犯罪。举个例子,被执行人转移了少量财产后,剩下的财产不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让执行工作进行不下去,这就符合拒执罪的构成条件。
除了转移财产这种情况,还有其他行为也可能以拒执罪论处。比如,被执行人拒绝报告财产或者虚假报告财产,违反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法院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被执行人还是不执行;还有伪造、毁灭和被执行人履行能力有关的重要证据,用暴力、威胁、贿买的方法阻止别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别人作伪证,妨碍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导致判决、裁定无法执行,这些情形都可能被认定为拒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