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承担医药费,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患病产生了医药费,因为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在另一方有负担能力时,患病方可以要求对方给予适当帮助。法院确定承担比例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经济状况、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
要是一方过错致使另一方受伤产生医药费,像家庭暴力这种情况,无过错方在离婚时能主张赔偿。根据民法典,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赔偿范围包含医药费等实际损失。
如果双方婚前或婚内对医药费承担有约定,而且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那就按约定执行。
确定具体承担数额时,一般以实际发生的合理医药费为准,得有相应医疗票据等证据。要是双方协商不一致,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和证据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