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程序下,责任认定书出具时间分不同情形。
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交管部门要在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认定书。要是有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制作。
需要检验、鉴定的,交管部门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认定书。检验、鉴定期限通常不超30日,情况复杂经上一级交管部门批准可延长,但延长期限不超30日。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没侦破,受害方要求出具认定书,交管部门接到书面申请后10日内,根据已查明事实制作并送达。
当事人对事故认定或证明有异议,可在认定书或证明送达之日起3日内书面申请复核。
建议大家遇到交通事故,及时了解认定书出具时间,若对结果有异议,按规定时间申请复核,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