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里,过错有好几种情况。
先说说重婚,就是已经有配偶的人又和别人结婚,这严重违背了婚姻要忠诚以及一夫一妻制的原则。
还有与他人同居,有配偶的人和婚外异性,不用夫妻的名义,长时间、稳定地住在一起,这也属于过错。
实施家庭暴力也是常见的过错行为。家庭暴力指的是家庭成员之间用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还有经常谩骂、恐吓等方式,对对方的身体和精神造成侵害。这不仅会让受害方身体受伤,精神健康也会受到很大损害。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同样是婚姻过错。虐待其实就是持续、经常的家庭暴力;遗弃是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本来有扶养义务却拒绝扶养。
另外,还有“其他重大过错”这个兜底条款。除了上面说的这些,其他严重违背婚姻义务、给无过错方带来重大损害的行为也包含在内,像赌博、吸毒这些恶习而且屡教不改的情况。
要是因为这些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两方面。也就是说,无过错方在遭遇这些情况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争取应有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