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团伙作案中,主犯的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主要有两类。
第一类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也就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啥是犯罪集团呢?就是三人以上为了共同实施犯罪,组成的比较固定的犯罪组织。首要分子在犯罪集团里可是起着组织、策划、指挥的作用。像发起成立犯罪集团、制定犯罪计划、指挥成员去实施犯罪这些行为,都表明他们对犯罪集团的形成、运作和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
另一类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这里面包含两种情况,一种是在犯罪集团里虽然不是首要分子,但积极参与犯罪活动,罪行重大,或者直接造成了严重危害后果;另一种是在一般共同犯罪中,直接实施犯罪行为,对犯罪结果的发生起到主要作用,或者在共同犯罪里出谋划策、指挥犯罪实施的人。
判断一个人是不是主犯,不能只看一方面,要综合考虑他在犯罪里的地位、参与程度,以及对犯罪结果起到的作用等因素。法律规定,对于主犯,要按照他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来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