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致人死亡后,赔付金额得根据具体情况来定。一般来说,赔偿项目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算二十年。不过,如果死者超过六十岁,年龄每增加一岁,赔偿年限就减少一年;要是超过七十五岁,就只按五年计算。
丧葬费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总共算六个月。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要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来算。如果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就计算到十八周岁;要是被扶养人既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那就计算二十年。同样,超过六十岁的,年龄每增加一岁,计算年限减少一年;超过七十五岁的,按五年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等因素来确定。
除此之外,还可能有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其他合理费用。而且,电瓶车一方在事故中负全部、主要、同等或次要责任时,承担的赔偿比例也不一样。所以,要准确算出赔付金额,得结合具体的责任认定、当地的经济水平等多方面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