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超30天后,如果双方没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那离婚登记申请就会被视作撤回,也就不存在有效期一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给当事人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30天内是离婚冷静期。在这期间,要是有一方反悔了,就可以带着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撤回申请,还得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还会把《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存档。
离婚冷静期结束后的30天内,双方得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这30天是申请发离婚证的期限,要是超过这个期限没申请,离婚登记流程就没办法继续,婚姻关系还是存在。要是还想离婚,就得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经历一遍离婚冷静期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