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离的关键,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女方有病男方起诉离婚,法院不一定会判离。
按照《民法典》,法院审理离婚案,要先调解;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要是男方仅因女方有病就起诉,女方不同意,男方又拿不出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法院通常不会判离。毕竟法律维护婚姻稳定,提倡夫妻相互扶持。
不过,存在一些情形,调解无效时法院会准予离婚。像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暴、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等。
要是女方患的是法律禁止结婚的病,结婚登记前还没如实告知男方,男方能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所以,仅女方有病,通常不能作为法院判离的充分理由。判断离不离婚,得结合具体情况和证据,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