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里,有时候会因为一方的重大过错,让原本美好的婚姻走到尽头,还会给无过错方带来财产和精神上的损失。这种情况下,法律有个制度叫离婚损害赔偿,能帮无过错方维护自身权益。
按照民法典规定,要是因为下面这些情况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就有权要求损害赔偿。像重婚,就是在有婚姻关系时又和别人结婚;与他人同居,也就是和配偶之外的人长期共同生活;实施家庭暴力,对家人动手;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不好好照顾家人甚至伤害他们;还有其他重大过错,比如有严重的赌博、吸毒等行为。
离婚损害赔偿分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就是因为过错方的行为让无过错方实际财产受损失,像因为家庭暴力受伤去看病的医疗费、耽误工作的误工费等,这些实际花出去的钱,过错方要赔。精神损害赔偿,是补偿无过错方精神上的痛苦,赔多少要综合很多因素,比如过错方错得有多严重,用了什么手段伤害对方,造成了啥后果,过错方有没有钱赔,当地生活水平咋样等。
无过错方得在离婚诉讼里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要是协议离婚时说不要这赔偿了,后来又想主张,法院一般就不支持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就是为了保护婚姻里无过错方的权益,也给过错方一个教训。
给大家提个法律建议,要是发现对方有上述过错行为,要注意收集证据,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报警记录、聊天记录等,这样在主张赔偿时更有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