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离婚时把房产赠与女儿,这种情况下房产分割得看具体情形。
要是赠与行为写在了离婚协议里,而且已经完成了房产过户登记。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这时候赠与行为就生效了,房产的所有权已经给到女儿了。那这房产就不再是父亲和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父母离婚的时候就不能再分割这套房产。
要是虽然有赠与的约定,但是没去办理过户登记。在房产权利转移之前,父亲通常是可以撤销赠与的。一旦父亲撤销了赠与,这房产就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就得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来处理。一般先由父母双方商量着来,要是商量不拢,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赠与行为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受欺诈、胁迫的那一方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那天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之后,这房产就又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所以啊,遇到这种事儿得弄清楚具体情况,才能知道房产到底该怎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