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为离婚案件立案得看男方损失金额,其实不是这样。在我国,离婚诉讼立案不以一方损失金额为标准。只要满足《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法院就会立案。这些条件有:原告得是和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要有明确的被告;得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案件要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并且由受诉法院管辖。
要是在离婚纠纷中,一方觉得另一方在婚姻里有过错,比如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暴、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诉讼里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定,但这不是立案的必要条件。
如果因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起了纠纷,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是均等分割,但法院也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来判决。所以,离婚诉讼能不能立案,关键是看是否满足法定起诉条件,和男方损失金额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