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怀疑遇到虚假诉讼损害自身债权,可从这几方面判断。
先看主体。很多时候虚假诉讼是原被告恶意串通,他们通过虚构事实、伪造证据,想利用诉讼或调解来损害债权人权益。
再看行为特征。一是虚构事实,比如编造根本不存在的债权债务、合同关系;二是伪造证据,像假造借条、合同、付款凭证等,以此支持虚假诉求。
主观故意也很关键。原被告明知道这么做会损害债权人利益,还积极促成。
从结果影响判断,虚假诉讼借助法院裁判文书或调解书,把虚构的权利义务合法化,让债权人的债权没法实现或受损。比如债务人用虚假诉讼把财产转移给假债权人,真债权人就没法执行到财产。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审查案件各环节,像当事人关系、诉讼背景、证据真实性和关联性等。要是发现存在虚假诉讼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异议,申请再审,也能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来维护自己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