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被刑事拘留的时候,要是满足取保候审条件,随时都能办取保候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面这些情况能办取保候审:一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是单独适用附加刑的;二是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三是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没办法自理,或者是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并且取保候审也不会有社会危险性的;四是羁押时间到了,但案件还没办完,需要取保候审的。
一般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之后,越早申请取保候审越有好处。侦查阶段刚开始的37天,被叫做“黄金救援期”。为啥这么说呢?公安机关会在拘留嫌疑人3天之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是不是要批准逮捕。要是有特殊情况,能延长1到4天。如果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能延长到30天。检察院要在7天之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要是在这37天里申请并且成功办了取保候审,之后再被关起来的可能性就会变小。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他们自己,还有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都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申请的时候,要给办案机关交书面申请,并且说明为啥要申请。另外,可能还得提供保证人,或者交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