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神赔偿通常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一方因为人身受到损害而拿到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夫妻中一方的个人财产。精神赔偿往往是在人身权益被侵害后,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因为精神痛苦得到的赔偿,有很强的个人人身属性,是对受害人个人精神损害的一种弥补。
2、举个例子,交通事故里受伤的一方拿到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或者因为他人侵权导致身体伤残而获得的精神赔偿,这些都是因为受害人个人身体受伤、精神痛苦而产生的补偿。其目的是安抚受害人本人,和夫妻共同生活、共同劳动等没有直接关系,所以应该认定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但要是夫妻双方对精神赔偿有特别的约定,像约定把它当作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根据意思自治的原则,这个精神赔偿就能够成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