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还有贷款没还清的房子该怎么处理呢?这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
要是夫妻能商量好,就可以在离婚协议里写清楚房子归谁,剩下的贷款谁来还。比如房子给一方,这一方接着还房贷,同时给另一方一些补偿。不过要注意,这种协议只对夫妻双方有效,不能拿来对抗债权人。
要是商量不成,就得让法院来判了。如果房子是婚前一方付首付、在银行贷款买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且房子登记在付首付一方名下,法院通常会把房子判给登记的一方,没还完的贷款也成为这一方的个人债务。但另一方婚后一起还贷款的钱以及房子增值的部分,登记方要给予补偿。
如果房子是婚后买的,不管登记在谁名下,一般都算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房子归谁、贷款谁还。拿到房子的一方通常要接着还剩下的贷款,还要给另一方相应补偿。
另外,处理贷款房还得和贷款银行好好沟通。因为这涉及债务转移,如果没得到银行同意,后续还款和房屋产权变更都可能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