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如果对方要求偿还信用卡欠款,首先要搞清楚这笔信用卡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夫妻双方一起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认可,这种基于共同意愿产生的债务;另一种是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开销所欠的债务。
要是信用卡欠款是用在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上,或者是双方都同意的,那这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得还钱。离婚的时候,一般两人要一起承担这笔债务。可以商量各自承担多少,如果商量不下来,就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决。
但要是信用卡欠款是一方不合理的个人消费,像赌博、吸毒这些,或者是在另一方不知道,也没用到家庭生活里的情况下产生的,通常就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由欠债的一方自己还,另一方不用管。
要是双方对债务性质有分歧,就得拿出证据来证明。比如提供消费记录、购物凭证,以此说明债务的用途。要是协商解决不了,就可以去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来确定债务到底是哪种性质,该由谁来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