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债务承担要根据债务性质判断。
夫妻共同债务方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存续期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所需所负债务,都属共同债务。对于共同债务,夫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能向夫妻任一方主张全部债权。一方还完全部债务后,可按内部约定或法律规定,向另一方追偿其应承担份额。
夫妻个人债务方面,一方在婚姻存续期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所需所负债务,且债权人无法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属个人债务。个人债务由负债一方独自清偿,另一方无偿还义务。
另外,夫妻可书面约定债务承担方式,但这仅在夫妻内部有效,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若第三人不知该约定,夫妻对共同债务仍要承担连带责任,一方承担后可依协议向另一方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