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他人200条个人信息,这种行为很可能触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要是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把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会并处罚金或者单独判处罚金;要是情节特别严重,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罚金。
那怎样才算“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呢?相关司法解释有明确说法。像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达到五十条以上;或者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又或者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前面说的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这些情况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回到倒卖200条个人信息这个事儿,如果这200条信息属于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信息,一般来说没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但要是属于行踪轨迹等信息,那就很可能构成“情节严重”,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可能并处罚金或者单独判处罚金。不过具体量刑时,还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危害后果等好多方面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