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如果一方在婚前隐瞒了重大疾病,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就拿婚前女方有精神病来说,要是这精神病属于重大疾病,而且女方婚前隐瞒了,那男方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可以撤销婚姻的情况后的一年内,能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
一旦婚姻被撤销,没有过错的男方有权要求女方进行损害赔偿。赔偿一般有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种。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男方因为女方隐瞒病情,在婚姻期间花的钱,像给女方治病的医疗费等。精神损害赔偿得综合很多因素来定,比如女方的过错程度、造成的后果,还有当地的生活水平等。
要是男方不打算撤销婚姻,而是选择离婚,通常就没有法定的赔偿情况了。不过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判,有可能会多分给男方一些财产。
这里要注意,精神病是不是属于重大疾病,得按照医学标准和司法实践来判断。所以,在处理这类事情时,建议男方收集好女方的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