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是怎么回事,该怎么操作?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给当事人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开始,三十天就是离婚冷静期。在这三十天里,要是有一方后悔不想离了,能带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撤回申请,还得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把离婚登记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存档。
离婚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天内,夫妻双方得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要是没去申请,就会被当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整个离婚冷静期加上申请发证的期限,最长能有六十天。大家办理离婚时,一定要留意这些时间节点,避免因错过时间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如果还有疑问,可进一步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