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一般不需要得到债务人的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时,债权债务就会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不过这里有个例外情况,就是如果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那就另当别论了。
免除债务其实是债权人单方面就能决定的事,这是债权人对自己债权进行处分的一种方式。债权人自己就可以决定是否免除债务,只要向债务人或者其代理人表达了免除的意思,马上就会产生债务消灭的效果,根本不用债务人同意。
但是,如果债务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明确表示拒绝债权人免除债务,那这个免除就不会生效,债务仍然存在。举个例子,债权人可能因为和债务人关系好等原因,决定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可债务人出于自己的尊严,不想欠别人人情,在合理的时间内明确说不接受免除,这样的话,债务就不会消灭。所以,债权人虽然有免除债务的权利,但也要考虑债务人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