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离婚案件里,精神损害金的数额没有统一的标准,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来做出判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一方存在重婚、和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进而导致离婚,那么没有过错的一方是有权要求损害赔偿的,这里面就包含了精神损害赔偿。
2、法院在确定精神损害金数额的时候,一般会考虑下面这些因素。过错方的过错严重程度很关键,过错越严重,精神损害金可能就越高。举个例子,要是一方长期、多次实施家庭暴力,和偶尔发生一次激烈冲突相比,前者的过错程度明显更重。侵害的具体情节也有影响,像侵害的手段、场合以及行为方式等。比如说公开羞辱和私下争吵,对无过错方造成的精神伤害程度是不一样的。
3、侵权行为带来的后果也不容忽视。要是导致无过错方长期抑郁,甚至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精神损害金就会相应提高。另外,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也会纳入考量。经济能力强的过错方,可能要承担相对更高的精神损害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也会影响精神损害金数额,通常生活水平较高的地区,精神损害金会比生活水平较低的地区要高。
4、所以,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如果要约定精神损害金,可以参考上面这些因素进行协商。要是协商不成,就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