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审判里,法院有义务阐明证据采纳情况。要是法院不说明采纳了哪些证据,可能存在程序瑕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规定,法院得在裁判文书中说明对证据采信与否。要阐述证据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有无关联性、真实性和合法性,以及为何采纳或不采纳某一证据。
当事人碰到法院不阐明采纳哪些证据的情况,有解决办法。一是在庭审中,可要求法官说明证据采纳情况。若法官没回应怎么办?当裁判文书作出后,若当事人觉得法院没合理阐明证据采纳情况,能在上诉期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上诉时指出原审法院在证据采纳说明方面的问题,请求上级法院审查。上级法院会对原审的审判程序和证据采信情况全面审查。要是认定原审存在程序违法、证据采信说明不当等问题,可能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