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条做了公证,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是能够去申请强制执行的。要是借条完成了公证,还被赋予了强制执行的效力,而债务人没有履行或者只部分履行了公证债权文书里规定的义务,债权人就可以向原来的公证机构去申请执行证书,然后凭借执行证书和公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公证机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得具备这些条件。债权文书的内容得是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债权债务关系要清晰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里有关给付的内容没有异议;债权文书中要写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恰当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
3、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证债权文书确实存在错误,人民法院会裁定不予执行,并且把裁定书送达给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也就是说,即便借条经过了公证,但要是内容违法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况,法院也不会执行该借条。
4、所以呢,借条做了公证,并且符合前面所说的条件,就能够申请强制执行。但一定要留意公证债权文书的合法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