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获得的损害赔偿分为物质和精神两方面。
物质损害赔偿是对过错方行为导致的实际财产损失进行赔偿。比如遭遇家暴,身体受伤去医院看病花的钱,还有因为养伤没办法工作少挣的钱,这些费用都能要求赔偿。再比如,对方重婚或者和别人同居,偷偷把家里的财产转移走,造成的财产损失也在赔偿范围内。要求赔偿的时候,得拿出证据,像医院的收费票据、财产转移的凭证等,赔偿数额就按照实际损失来定。
精神损害赔偿是对无过错方精神痛苦的补偿。《民法典》规定,要是因为对方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暴、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就有权要求赔偿。
法院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时,会考虑很多因素。过错方错得越严重,赔偿可能就越多;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况也会影响赔偿数额;侵权行为对无过错方精神造成的伤害程度也很关键;过错方有没有能力承担赔偿,以及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这些都会被考虑进去。
无过错方要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得在离婚诉讼里提出来,并且要拿出证据证明对方有法定过错情形。要是双方协议离婚,也可以在离婚协议里约定损害赔偿的事。要是有一方不按照协议履行,另一方可以通过打官司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