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咱们国家,就算是没有责任的一方,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也得承担赔偿责任。
先说说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要是机动车一方没责任。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是事故损失是因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撞机动车导致的,那机动车一方不用赔偿。但要是没有这种情况,机动车一方还是要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再就是好意同乘的情况,非营运机动车出事故,让无偿搭乘的人受了伤,要是属于机动车这一方的责任,那赔偿责任会减轻,不过要是机动车使用人是故意的或者有重大过失,就不能减轻。就算驾驶人没责任,从公平的角度出发,也可能要给搭乘人适当补偿。
还有公平责任的情况,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过错,按照法律规定,双方要分担损失。就拿因自然原因引发的紧急避险行为来说,如果避险人采取的措施不对或者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了不该有的损害,那避险人就得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所以啊,没责任的一方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下,考虑到保护弱势群体、公平等因素,有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赔偿或者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