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夫妻分居期间经营债务由谁来承担,得看这笔债务的性质。要是经营债务是用在夫妻共同生活上、一起搞生产经营,或者是夫妻两人都同意借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这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算夫妻分居了,债权人也能要求夫妻中的任何一方把全部债务还上。一方还完之后,可以按照他们之前的约定,找另一方追要他该承担的部分。
2、要是经营只是夫妻中一方自己干的事,赚的钱也没用到家里,一般就会把这当成个人债务,由借钱的那一方自己来还。比如说,一方自己开了个店做生意,赚的钱都没贴补家用,因为开店产生的债务通常就是个人债务。不过,如果债权人能拿出证据,证明这笔钱其实是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上,或者是双方都同意借的,还是可以把它当成共同债务。
3、在实际生活里,判断这笔债务到底是什么性质,得综合好多方面的证据。比如债务产生的时候,夫妻双方的聊天记录、经营活动对家庭生活有没有帮助、钱是怎么花出去的等等。要是夫妻双方对这笔债务该谁还起了争执,可以到法院去打官司,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这笔债务该谁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