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这件事上,很多人关心被害方能不能拿到赔偿,这里面是有讲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要是满足法定情形,无过错的一方是有权利要求损害赔偿的。
这些法定情形包括,一方重婚,也就是在有配偶的情况下又和别人结婚;和他人同居,就是和配偶以外的人长期稳定地共同生活;实施家庭暴力,像动手打人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比如对家人不管不顾;还有其他重大过错。如果被害方在婚姻里因为这些情况权益受到损害,离婚时就能向过错方要赔偿。
赔偿分物质和精神两方面。打个比方,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把另一方打伤了,产生的医疗费这些物质损失,被害方可以要求赔偿。而且因为家庭暴力带来的精神伤害,也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不过,被害方得自己证明过错方有这些法定过错行为。比如要有医院的诊断证明、报警记录、证人证言等。要是证据不够,法院可能就不会支持赔偿请求。
所以,离婚时被害方有获得赔偿的可能,但必须符合法定情形,并且准备好有效的证据。建议大家在婚姻里遇到类似情况,及时收集证据,必要时可以咨询律师,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