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让父母立的财产遗嘱生效,得满足这些条件:
1、遗嘱人得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简单说,父母立遗嘱的时候精神得正常,能清楚表达自己想法,也明白立遗嘱会有啥法律后果。
2、遗嘱内容必须真实,是父母真实意愿。也就是说,遗嘱得是父母心甘情愿立的,不能是被欺骗或者胁迫的。
3、遗嘱内容要合法。父母只能处分自己合法拥有的财产,不能动别人的财产,而且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不同类型的遗嘱,形式要求也不一样:
1、自书遗嘱得父母自己亲笔写,签上名,还要写上具体的年、月、日。
2、代书遗嘱得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其中一个人帮忙写,然后父母、代书人还有其他见证人都要签名,注明日期。
3、打印遗嘱同样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父母和见证人要在遗嘱每一页签名,写上日期。
4、用录音录像立遗嘱,也得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父母和见证人要在录音录像里说出自己姓名或者露出肖像,同时说明日期。
5、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立,并且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要是危急情况过去了,父母能用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那之前立的口头遗嘱就没用了。
另外,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还有其他没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和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都不能当遗嘱见证人。随着社会发展,财产形式越来越多样,遗嘱的形式和效力认定也可能会有新变化。比如电子遗嘱等新形式可能会逐渐出现并得到法律认可,这就需要法律不断完善来适应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