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里没有“青春费”这个概念,离婚时男方通常不用向女方支付青春费。婚姻是双方自愿结合的,夫妻在婚姻生活中都付出了时间和精力,不存在一方单独消耗另一方青春的现象。
离婚时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要遵循法定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要是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这损害赔偿是基于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的精神或物质损害,并非青春费。
因此,如果不存在法定过错情形,女方以青春费为由要求男方支付费用,一般不会得到法律支持。遇到离婚财产纠纷时,双方应依据法律规定处理,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