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女方在孕期、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原则上不得提离婚。但女方提离婚,或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况除外。
要是女方不同意离婚,即便男方起诉,法院通常也不会受理其离婚请求。若女方也有离婚意愿,可和男方协议离婚。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协商一致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等过了离婚冷静期,再申请发离婚证。
若女方不想离婚,男方却用极端方式纠缠,女方要收集相关证据,像男方威胁、骚扰的聊天记录、录音等。必要时,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整个过程中,女方要留意收集、保存夫妻共同财产证据,比如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的相关凭证,为可能的财产分割做准备。要是双方就离婚事宜协商不成,女方可考虑委托律师,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争取合理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权。